本網訊(通訊員王征前報道)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我省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為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這次企業退休人員是調整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更加體現人性化,既著眼現實,又照顧歷史,既重公平和諧,又重長效機制建立;既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與繳費年限長短掛鉤的機制,又合理確定傾斜對象。具體調整辦法是仍采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方法,即在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向退休時間早、年齡較大、養老金水平相對偏低的人員以及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在職取得高級職稱、原工商業者、軍隊轉業干部、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等特殊群體進行傾斜,讓企業退休人員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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