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HNMYJTZB202100000016)
經研究,對湖南能投售電有限公司智慧能源管理系統談判文件,作如下修改:
1. 原條款:第一章談判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4、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現修改為 :第一章談判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4、資金來源:專項工程。
2.原條款:第一章談判公告 八、1,采購人信息 聯系人:唐育 聯系電話:15973139292
現修改為 :第一章談判公告 八、1,采購人信息 聯系人:文峰 聯系電話:13787262735
3.原條款:第二章 競標人須知前附表 14、付款方式1、供方將合同貨物交到需方指定的地點,經需方驗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收貨單位收取貨物收貨清單并向需方開具貨物銷售發票。經需方核對無誤后10個工作日內,需方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供方支付貨款。2、合同貨物安裝調試1個月后需方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供方支付貨款。3、合同貨物平穩運行2個月后需方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供方支付貨款。4.留合同貨物總金額的10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12)月,從合同貨物安裝調試運行之日起,質保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需方憑供方提供的經需方使用單位確認的無質量問題(使用合格)的《質保期內貨物驗收單》,需方向供方支付質保金。
現修改為:第二章 競標人須知前附表 14、付款方式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需方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供方支付預付款。
2、供方將合同機房貨物交到需方指定的地點,經需方驗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收貨單位收取貨物收貨清單并向需方開具貨物銷售發票。經需方核對無誤后10個工作日內,需方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供方支付貨款。
3、合同貨物平穩運行2個月后需方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供方支付貨款。
4、留合同貨物總金額的10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12)月,從合同貨物安裝調試運行之日起,質保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需方憑供方提供的經需方使用單位確認的無質量問題(使用合格)的《質保期內貨物驗收單》,需方向供方支付質保金。
4.原條款:第二章 競標人須知前附表 13、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 交貨時間:40天
現修改為:第二章 競標人須知前附表 13、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 交貨時間:45天
招(議)標人(或招(議)標代理機構):湖南能投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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