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作風建設,弛而不息糾正“四風”,治理陋習,根據省委的統一部署和省國資委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決定在全集團開展“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紀委六次全會和省十屆紀委八次全會精神,圍繞企業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隊伍作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治陋習、樹新風,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切實解決職工群眾關心的“四風”問題,凝聚人心,重塑形象,團結帶領廣大干部職工為集團公司解困和發展建功立業。
二、 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羅瑞鋒任組長,常務副總文仕秋、紀委書記李傳紅任副組長,黨委委員及集團公司其他領導任組員。
在紀檢審計監察部設“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辦”),紀檢審計監察部副部長楊瑞美任專項整治辦主任,黨委工作部、人力資源部、企管業考部部長,機關黨委副書記、工會副主席、集團報社總編為成員。負責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計劃實施和監督檢查,按職責、程序和干部管理權限對違紀違規干部進行問責,選擇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三、 主要任務
重點整治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隊伍中存在的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福利、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收取禮品禮金、涉賭涉毒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 違規公款吃喝方面,重點整治:
1、在公務、商務接待中違規飲酒以及勸酒、斗酒、酗酒、飲酒致人死亡等問題。
2、超標準公務、商務接待,特別是將大額費用分多次報銷等弄虛作假行為。
3、用公款在酒店、私房菜館、農家樂和食堂等隱秘場所違規吃喝問題。
4、違規以會議費、培訓費、辦公費、項目建設費等名義虛列公務、商務接待費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義變相相互吃請。
5、用公款在單位食堂接待親友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或到下屬分(子)公司等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私人宴請費用。
6、車改后私車公養、到下屬分(子)公司或兼職的分(子)公司報銷個人車輛開支等問題。
7、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問題。
(二)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福利方面,重點整治:
1、項目指揮部、項目經理辦公室等臨時機構以工作獎金、生活補貼、交通補貼、加班費等名義違規發放錢款,特別是企業領導人在分(子)公司領取工資或福利等問題。
2、以工會經費、學會或協會經費、科研費、項目費等名義違規自行新設補貼項目,或超標準、超范圍發放津補貼,或以明令取消的種類名目繼續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福利問題。
3、將撥款、補貼和獎勵挪作津補貼或獎金福利等問題。
4、超標準超范圍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醫療保險、企業高管個人商業險或發放績效獎等問題。
(三)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方面,重點整治:
1、不按規定報告婚喪喜慶事宜操辦情況,超標準、超范圍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點操辦酒席,或不辦酒席只收禮金,或以聚會等名義違規操辦喬遷宴、升學宴、生日宴、滿月宴等問題。
3、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之機斂財,違規收受受職務影響的對象、下屬等非親屬人員禮品禮金問題。
4、將個人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費用用公款報銷或由分(子)公司、項目部和其他利益關聯者承擔等問題。
(四)違規收取禮品禮金方面,重點整治:
1、在商務洽談、考察、招投標等商務活動中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問題。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為名占用受職務影響的對象和分(子)公司的禮品、禮金、商業預付卡和其他服務等問題。
3、借節假日之機違規收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商業預付卡等問題。
4、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違規收受禮金和在本企業經商等問題。
5、利用現代物流快遞、微信紅包、電子禮券和以禮名冊、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等隱秘手段違規收送禮金問題。
(五)參賭涉賭、吸毒涉毒方面,重點整治:
1、參與“帶彩”賭博活動,特別是聚眾賭博、挪用公款賭博、網絡賭博、出國(境)賭博等。
2、與職務影響的對象、下屬或分(子)公司人員等賭博,利用賭博進行利益輸送。
3、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或其他便利條件、干擾阻擾查處賭博案件、為賭博活動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4、企業領導吸毒涉毒,勾連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眾吸毒等問題。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6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
印發《湖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要求,所屬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本企業“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具體抓落實。
(二) 全面自查(5月下旬至6月下旬)
各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查找十八大以來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省委第九巡視組巡視工作中指出的問題。要加強對干部作風狀況的分析與監測,緊盯專項整治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敢于“咬耳扯袖”、談話函詢,對發現的違紀違規線索要及時移送或核查,并將情況于
(三) 督導檢查(7月至12月)
1、專項督查。集團公司將在9月、12月前至少各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督查,每次督查結束15個工作日內形成督查報告并報集團公司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督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督查工作開展情況、發現的問題線索及了解核實、處理問責情況等。
2、重點抽查。專項整治辦對各單位全面自查、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對不認真開展自查督查、履責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追責,并通報曝光一些案例。
各單位要認真檢查本企業及分(子)公司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梳理分析,認真總結,并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黨組)要把“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認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實。書記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其他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專項整治工作。各企業要成立相應的專項整治工作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組織、有領導、有保障。
(二)注重整治合力。集團公司專項整治辦將不定期對各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以查促改,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要暢通監督渠道,設立專項整治工作舉報箱和舉報電話,引導職工群眾參與監督。要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報告、督辦和通報機制,各單位每月要向集團專項整治辦報告,集團向省國資委報告,省國資委每季度要對相關情況進行通報。
(三)強化執紀問責。各級紀委(未設紀委的二級單位由管理本級黨組織的同級紀委監督)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不收斂不知止的頂風違紀行為,以問責追責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對問題多發頻發、抓專項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嚴肅追究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加大典型問責力度,分批分類進行通報曝光,持續釋放從嚴從緊“糾‘四風’治陋習”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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