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各單位:
現將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確認陳昂等71位同志高級經濟師職稱的通知》(湘職改審〔2012〕19號)轉發給你們,請相關單位及時領回申報材料及專技職務資格證書,并做好材料清退和歸檔工作。
附件:關于確認陳昂等71位同志高級經濟師職稱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