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粟 婧報道)2011年12月31日,集團公司紀委就“兩節”期間黨員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工作發出通知,要求加強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增強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促進全集團的作風轉變。
通知要求,要多渠道、多形式的開展反腐倡廉和廉潔自律宣傳教育活動。結合集團公司《廉潔文化手冊》內容,突出“煤黑如烏金,心潔似白玉”的廉潔理念,增強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嚴于律己,自覺抵制各種不良風氣,要本著節儉的原則安排好節日期間的各項活動。要認真遵守和切實做到集團公司的“九不準”,“五嚴禁”。節日期間違反規定,一經查實,將從嚴從重處理。
通知指出,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監督工作。尤其對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情況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節日期間的救濟金、慰問金發放情況、業務招待費執行情況以及公款吃喝等方面問題。發現問題,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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