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該項目是白沙實業公司及所屬湖南省永耒鐵路運輸服務公司(以下簡稱“永耒公司”)與湖南省白沙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源公司”)三家單位的自有土地共計 48221.2平方米(折合 72.4 畝),其中:作價出資(入股)用地37565.5 平方米(折合 56.4 畝),劃撥用地 10655.7 平方米(折合 16 畝)。占用土地用途明確,權屬清晰合法,無抵押,無權屬爭議。
二、評估機構的資質業績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評估咨詢機構。
(二)在2023年公示的“湖南省省直管土地評估機構入圍”機構名單庫中。
(三)具有自然資源部頒發的乙級及以上測繪資質、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頒發的土地登記代理中介機構登記證書、相關協會頒發的B1級及以上資信等級證書、經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備案的相關證明(以上證書和證明應在有效期內)。
(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止承擔過湖南省省屬國有企業劃撥土地作價出資(入股)工作,并成功取得省自然資源廳的批復文件業績2個及以上(提供委托函、省自然資源廳批復文件等證明材料),具有2個以上的登記代理相關業績(提供合同原件備查)。
(五)機構成立時間十年以上且有注冊土地或房地產估價師十人及以上,不動產登記代理人3人及以上。
(六)本次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情況較復雜,有意參與者應在報名前自行到項目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現場勘察(相關費用自理)。
三、工作要求
(一)完成土地處置評估任務。評估內容需包含原登記用途劃撥地價、原登記用途作價出資地價、新規劃用途出讓地價。簽訂土地評估服務委托合同后30個自然日內完成(包含估價報告及省自然資源廳專家評審等)。
(二)完成土地登記代理業務。報省自然資源廳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不動產權證的代理業務。
四、服務內容
(一)依法獨立、客觀、公正開展現場勘察、資料收集,出具經備案的土地評估報告、通過省自然資源廳專家評審、取得審核意見等業務;負責對項目占用土地評估和資產處置工作提供專業化意見和建議。
(二)根據省廳對國有土地的處置要求,結合項目具體情況,建議采用調整土地用途辦理協議出讓方式處置。擬寫關于湘煤衡陽項目占用土地采取協議轉讓方式處置的請示。
(三)按照屬地原則,報請省自然資源廳批準向耒陽市自然資源局下發《前置審查工作函》,審查內容包括權屬權利狀況、利用現狀、規劃情況、區片地價水平。協調耒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前置審查意見的函》。
(四)按照前置審查意見,及土地評估報告,協調省自然資源廳權益處組織專家及相關處置部門領導的評審會,取得專家評審意見書、正式評估報告及底價建議表。
(五)根據審定評審意見書、正式評估報告及底價建議表,組織全部報批材料組卷,形成電子檔報省不動產登記中心,走內部流程上報省自然資源廳。
(六)省自然資源廳擬稿處置請示,省自然資源廳卷宗審核、批復請示文件,上報相關處室及領導簽發等內部流程等;省政府相關部門會簽,回函省自然資源廳,取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項目用地采用協議出讓方式進行處置的復函。
(七)根據項目單位需求,協調耒陽市政府根據地塊的情況編制文件并發布公告,協調耒陽市自規局根據土地估價結果集體決策確定底價。完成供地系統相關信息填報工作。按照項目單位要求擬定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
(八)按照不動產登記發證要求,準備相關資料,并報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發證。及時通知業主單位繳納工本費等相關辦證費用領取不動產權證。
(九)領取不動產權證后,及時將實施過程中形成的相關資料及成果資料整理成卷移交。移交時編制資料移交清單,雙方在清單上簽字確認。
五、費用標準
該項目費用含土地作價評估現場勘查工作協調發生的差旅費、誤餐費、資料辦公費、評審費、協調費及中介機構應承擔的開票稅費等。該項目最高限價:35萬元
六、競價方式
符合資格的評估機構現場一次報價,報價最低者中標?,F場報價、現場開標,經選聘小組現場確認后,當場宣布中標結果。
七、時間安排: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0月31日 17:00:00 (北京時間)
現場報價時間:2024年11月1日 10:00:00 (北京時間)
現場報價地點:長沙市天心區萬家麗南路1099號湘煤大廈12樓小會議室
注意事項:請各報價人員同時遞交授權委托書。
八、聯系方式:
報名機構:湖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審計部
聯 系人: 羅曦元 電 話:1507490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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